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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非常感谢您咨询我局相关职能工作,共同推动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促进我市农业发展。具体回复如下:
一、此次农村土地确权,全称是兴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对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确认和完善,是以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二轮土地承包台账、承包合同为基础,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成果为依据,完善土地承包合同,落实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总的来说,此次农村土地确权,只是对二轮承包合同中有承包关系的水田进行确权。
二、由于宅基地、林地不属于我局的职能管理范畴,请您咨询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谢谢!
兴宁市农业局
2017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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