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找回密码     

查看: 3075|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超生需收社抚养费多少?计算标准是什么?依据是什么?

[复制链接]

1858

主题

3100

帖子

326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10/27 15: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夫妻(叶塘镇,农村户口;大坪镇,非农户口)2009年9月政策外生育一名小孩。已征收6000元社会抚养费,当时无下发《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请问夫妻双方共征收社抚养费多少?计算标准是什么?依据是什么?
(来源:兴宁市人民政府)

1858

主题

3100

帖子

326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2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7 15:13 | 只看该作者
你好!

    关于你反映2009年9月政策外生育一名小孩,应征收社会抚养费多少的问题,依据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依据叶塘镇2008年农村人均纯收入3900元为基数,按3倍计算应征收社会抚养费11700元;大坪镇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292元为基数,按3倍计算应征收社会抚养费24876元。夫妻双方共需缴纳社会抚养费36576元。



兴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0月25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17110913号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12/4 14:42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