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
3100
3268
版主
举报
你好:
义务教育法规定,确保7周岁的儿童入学,有条件的地区可放宽到6周岁。我市大部分乡镇小学能满足6周岁儿童入学。因城市化进程加快,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要求在城区内学校就读的人数急剧增加,而城内学校的布局、规模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城内小学的学位尚不能满足所有6周岁的儿童入学,特别是09年以后的儿童。希望家长、教师理解。如家长有什么要求,可致电或来人到我局基础教育股咨询(电话:6105339)。 兴宁市教育局 2016年6月12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Archiver|兴宁A8 ( 粤ICP备17110913号 粤公网安备44140202000139号)
GMT+8, 2024/12/12 22:22
© 兴宁A8
手机绑定 兴宁A8支持手机、电脑、平板一站式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