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三部门联合出台文件为山区教师“加薪”,部分教师不在范围内 南方日报讯 (记者/柯鸿海)今年3月7日,省财政、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台《广东省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实施方案》,“县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所有高中教师”不在津贴范围。方案在五华县传达后,引起不在补贴范围内教师的不满。昨天(23日),三批教师前后到五华县政府上访,要求享受津贴。五华相关部门向来访老师详细解释了该文件精神,争取教师的理解,没有影响正常教学。 省里出台文件为部分山区教师“加薪” 据悉,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山区和农村中小学校任教,稳定山区和农村骨干教师队伍,今年3月7日,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制订出“广东省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实施方案”,并先后传达到了各地。根据方案,能享受津贴的对象是“我省非山区县(市、区)农村边远地区和山区县(不含县城所在镇)的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而县城所在镇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所有高中教师不在津贴范围。岗位津贴随工资纳入财政统一发放,从2013年1月起实施。实施方案要求各地今年4月30日前做好摸查统计工作,报省财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三批教师来县政府要求“加薪” 上述文件在五华传达后,不在津贴范围内的教师纷纷表示不理解。昨天,有三批教师前后来到五华县政府大院上访,要求享受津贴。 “县委、县政府是在执行省里的文件,老师们有什么意见,可派代表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来,我们再向上级反映。”接访现场,五华县委书记张映平对来访的老师解释,并劝老师尽快回学校上课不要影响正常教学。 “我们也知道这是省里出台的文件,但我们为什么要去上访呢?主要是觉得这样不公平,去县里是为了表达我们的意愿和心声。”五华县第一小学两位参与上访的高级教师对笔者说,她们到手的工资每月才2000多元,这个方案实施后,乡镇同等条件的教师每月要比她们多七八百元,“这样差距太大,难以接受”。五华县高度重视此事,当天立即派员到相关学校向老师们解释文件精神。而梅州市教育部门也正在收集整理该市“不在补贴范围内教师”的相关诉求,向省有关部门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