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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人社保一次性交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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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1 21: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你好,社保局领导,我想了解一下关于兴宁农村老人社保一次性交清的事宜,我母亲今年57岁,因在农村一直都没有交过社保,现作为儿女希望能给母亲交老人社保。

但,对于具体的条件又不太清楚,所以,麻烦社保局领导能给我一些相关的信息,主要是我母亲现在这个年龄是否可以办理一次性缴清的社保,如果可以,一次性缴清需要多少钱,是否立即就可以分发社保金?(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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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21 21:39 | 只看该作者

你好,现对你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梅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男女均为60周岁。缴费标准分为10个档次(即每月10元、20元、30元、40元、50元、80元、100元、150元、200元和300元),可任选一档进行缴费(其中100元、150元、200元和300元的缴费档次是2014年1月1日后新增的)。

二、咨询人母亲57岁,现在办理可一次性先缴12年的保费,剩下三年的保费可逐年缴交。也可以选择从2011年7月起缴费至年满60周岁。办理缴费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镇(街)人社服务中心或社保局农保股打出缴费单,然后到附近任何一家邮政银行进行缴费。

三、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可详询当地镇(街)人社服务中心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农保股(0753-3265536)。

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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