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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为兴宁市永和镇石陂村下屋,村党员干部何思珠强占村乡道建房。做为一个村干部好事没有做过一件,依仗着自己是党员竟到处霸占强占,村民十分不服,请国土局及有关单位调查并还原原来道路。盼望。谢谢!
(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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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反映的土地问题永和镇国土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已经受理,现正在调查调解阶段,请耐心等待处理结果。
永和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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