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生: 我镇在收到你反映大坪圩镇养鸡问题的投诉后,镇领导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具体措施如下: 1、迅速启用和调整补充了原有机构。成立了由分管规划的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小组,成员由规划、环保、生态办公室、畜牧、居委共10多人组成,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2、充分宣传发动。重新印发原有的进户宣传单张,圩镇范围内悬挂3条横幅。充分宣传圩镇为畜牧业养殖禁养区的政策和意义。宣传禁养的目的是为了增强群众的生活幸福指数,是为了减少疾病传播的途径,争取取得绝大多数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3、充分摸底。工作组分成3个小组,对圩镇范围内养鸡户进行摸底,造册登记,并分户包干上门做思想工作。 4、强制措施。在入户宣传单张中明确各户自行禁养、转养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居民对所养家禽可以进行自我消化和处理。超过时间,镇专项工作组将上街进行人工捕杀。对滞留在屋檐的鸡舍一律予以清缴和销毁。 5、效果。通过具体措施,我镇圩镇养鸡数比以前少了许多。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力度,防止死灰复燃。
大坪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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