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这条上面也有写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就地人民政府也就是说镇或市来说有义条安排你孩子就读,但要你去基础教育科报名,同时要接受分配。分你去永和镇村小学就读也算提供了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了,。。村小学的学生也都没说不平等呢。不合就近入学的规定?那小升中的电脑派位这么多年也没人说违反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法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