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标题:
“抢生二孩的”暂缓征收社会抚养费
[打印本页]
作者:
A8再说
时间:
2017/8/12 09:03
标题:
“抢生二孩的”暂缓征收社会抚养费
我于2010生了一个男孩,2015再生了一个男孩(这属于超生吗?关于2016年1月全面二孩政策落地之前属于抢生,我在网上查询到有的省份是这样处理的:全面二孩政策即2016年1月之前抢生超生如果已经立案处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继续接受处理,如果没有立案处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再处罚。)不知道兴宁是怎么处理的?如果属于超生抢生,我是叶塘城镇户口,我老婆是叶塘农村户口,这样需要罚多少钱?
【网络问政】
作者:
A8再说
时间:
2017/8/12 09:03
您好!对于新条例实施前抢生二孩的,按照法律法规属违法行为。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已经作出处理的不再改变;对尚未作出处理的,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目前我市对“抢生二孩的”暂缓征收社会抚养费。
兴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8月9日
欢迎光临 兴宁A8 兴宁论坛 兴宁新闻 兴宁人的网络社区 (http://pic.xna8.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