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我是一位农民工,就是做室内装修工作的,在今年4月份帮一位业主装修房子时,说好按工程进度付款,可是每次约好时间了,到时总是种种理由不给钱,由于没有按时付款,被逼停工,工程已经完成百分之50.我每月都去催,到现在已经有8个月了。至今分文未付,我没有钱投资,材料费和工钱都是我借出来的,希望书记帮我协调解决。谢谢!(农民工)
你好,由于来信中反映的内容属于无用工主体的个人,不在劳动监察受理的范围之内,建议申请司法调解或者到法院起诉。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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