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兴宁市径南镇宝兴村河坑塘,10多年前在蓝球场边,种有一片桂花树公益风景林,现己长有五、六米高,长得十分茂盛,非常可爱。现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召集素质较低的群众开会,想砍掉该公益风景林,建供封建迷信活动保管房。我们虽然有通知护林员陈茂泉同志,没有得到批准砍树是违法的,应该出面劝阻。
为了制止非法砍树行为的落实,我们建议政府出面保护林木,指示有关部门去落实,切实管好这件事,保护好我们用这么的时间,辛苦种植管理这样好的桂花树。(李伟宗)
经调查:
1、李伟宗反映的径南镇宝兴村河坑塘桂花树“公益风景林”,系其10多年前在河坑塘联队土地上栽种的桂花树,不属于公益林。
2、该块土地属于河坑塘联队所有,筹划建设老人活动中心,不是搞封建迷行活动场所。
3、经镇村干部多次做工作,河坑塘联队愿意付李伟宗桂花树移栽费,但李伟宗不同意,目前双方仍未达成协议。
接下来,我镇将与宝兴村委继续做好双方调解工作,争取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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